高雄市將垃圾掩埋場的部分閒置土地標租光電業者綠能發電,大社及旗山兩處每年發電200萬度,可減少約20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圖 / 高雄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王淑芬高雄報導】高雄市兩處垃圾掩埋場美綠化後,再將部分閒置土地標租給民間設置太陽能光電,大社及旗山兩處共設置1642.04千瓩,每年可發電量約200萬度,估計可以提供571戶民生用電,並減少約20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
環保局今天指出,旗山掩埋場是早期設置的掩埋場之一,面積約3.17公頃,前期掩埋生活垃圾,後續因焚化廠興建運轉,配合垃圾焚化政策原則下,約於105年已停止掩埋作業,環保局為減低掩埋場對當地環境衝擊,規劃辦理封閉復育綠美化工程,以恢復當地生態。
環保局辦理旗山掩埋場封閉復育工程,用不透水布封閉阻隔掩埋場內早期已完成掩埋的廢棄物,可有效降低雨水滲入掩埋層,最終於掩埋面上方進行覆土與植生綠化,使地面下廢棄物仍持續長時間自然分解,地面上則恢復當地土地景觀與環境生態。
為了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環保局積極規劃大社及旗山掩埋場部分閒置土地範圍進行太陽光電標租設置,其中大社掩埋場已建置完成,旗山掩埋場於復育綠化完工後,再於旗山綠能之丘建置3906片太陽能光電面板,於去年底供電使用,每年提供571戶民生用電 ; 兩者系統容量共設置1642.04千瓩,每年共可發電量約2百萬度,估算每年可增加市庫約80萬元的收入,同時可減少約2000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11.4座高雄市中央公園一年的二氧化碳吸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