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123RF
文/子晴
當人類社會進入農耕時期,為掌握播種與收割等最佳時間點的需求,人們觀察太陽、月球以及氣候週期,於是發明了曆法。以太陽起落為一日,以月亮陰晴圓缺為一月,以太陽週期春夏秋冬為一年,構成曆法基本要素。然而,一年為什麼有12個月?這要從好久以前的古羅馬時代談起。
最早年曆 才304天
據說英文的月分名稱,源自西元前數百年的羅馬曆法,最早的羅馬曆法是羅馬城第一任統治者羅穆盧斯所訂定的。曆法很有趣,從三月開始,以戰神Mars命名,稱為Martius,後來成為英文的March;接著是以女神Aphrodite命名為Aprilis,成為英文的April;然後是以女神Maius命名的Maius,成為May,又以天后Juno命名的Iunius,即英文的June,但是六月之後則以數字命名。然而,古羅馬曆一年只有10個月,其中有6個月是30天,4個月是31天,這10個月加起來總共一年才算304天。
曆法變革 精益求精
這個奇怪的曆法直到西元前713年,在羅馬城第二任領袖努馬龐皮里烏斯時進行修改,他是在一年之中加入了兩個月,即英文的January(一月)與February(二月),成為一年12個月,但是那時一年也才只有355天,是為努馬曆。
努馬曆雖然比古羅馬曆精確,但與太陽週期仍有一年10日的差距;不出數年,即出現月分與季節落差,導致曆法紊亂。因此,西元前46年,大名鼎鼎的凱撒大帝(Gaius Iulius Caesar譯為:蓋厄斯‧儒略‧凱撒)再次改革,每4年增加10天與閏年,因此以他的中間名來命名為儒略曆,使用了多個世紀。
直到西元1582年,教宗格勒哥里13世再行著手修正,採用了義大利醫生利里奧的方案,在400年中去掉儒略曆多出的3個閏年,頒布更為精準的格勒哥里曆,而沿用至今。我們從曆法的演進,看見制訂的複雜與困難;基於前人的智慧,透過不斷修正,才終於確立現今世界通用一年12個月的格勒哥里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