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運將 不得執勤逾11小時

 |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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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國旅市場常見旅行社因加行程,或行程安排太緊湊,導致遊覽車駕駛超時過勞時有所聞,交通部為此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明定租用遊覽車者,從駕駛報到直到行程結束,執勤工時不得逾十一小時。交通部表示,新制今天上路,違者將開罰九千至九萬元不等。

遊覽車公會全聯會曾反映,現行運管規則規定,遊覽車等駕駛手握方向盤開車不得逾十小時,但實務上,司機還要把車開到集合地,返程也要開回車庫,希望交通主管機關可訂定超時罰則,才能拒絕旅行社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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