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放寬旅客參加旅行團須接種第3劑疫苗,未施打3劑疫苗之旅客,可以48小時內以快篩陰性證明代替。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放寬旅客參加旅行團須接種第3劑疫苗,未施打3劑疫苗之旅客,可以48小時內以快篩陰性證明代替,交通部觀光局修正「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並自即日起生效。
先前指揮中心為保護國人健康及維護旅遊防疫安全,規定自111年4月22日起,國人參加不特定團員的旅遊團均須完成新冠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計,至111年6月16日疫苗追加劑接種率已達68.9%(若以符合追加劑接種間隔人數統計約 92.94%)。
圖/張議晨
交通部觀光局經與觀光產業研商,同時考量減輕對觀光產業衝擊、疫苗接種率提高、民眾自主防疫扎實及疫情趨勢將逐漸緩和後,報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修正「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放寬旅行團旅客均須完成新冠疫苗追加劑的限制規定,未完成3劑疫苗之旅客,只要持出發前48小時內快篩陰性證明即可參團。
交通部觀光局表示,放寬後可提高民眾參團出遊意願,惟仍須遵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觀光局將督促業者確實加強落實量測體溫、旅客全程戴口罩、提供酒精消毒、乾洗手及注意各景點容留人數限制,並呼籲符合施打第3劑資格之民眾及旅行業從業人員儘速施打追加劑,以提升疫苗之保護力,其餘管理措施所訂防疫事項,亦請旅行社工作人員及旅客共同遵守,「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民眾也可以到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因應疫情相關規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