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記者黃仲裕
【本報台北訊】勞動部今發布解釋令,勞工快篩陽性後,預約視訊診療、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評估確認結果期間,或快篩陽性且符合PCR採檢條件而前往採檢到接獲檢測結果期間,勞工請假日數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給假,不得扣全勤獎金。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快篩陽性後,不管是預約視訊診療、前往醫療院所做PCR採檢,或勞工身體不舒服就醫後轉診做採檢,在醫師評估或檢測結果出爐前,會有一段等待期,基於防疫考量,個人在這段期間不能出門上班,因此解釋令採一致性處理,這段時間請假也可併入住院傷病假,雇主應給假,不得扣全勤獎金。
黃維琛強調,勞動部已通函至各縣市政府,如地方主管機關主動發現、或勞工自行申訴後,會請雇主補發先前扣掉的全勤獎金,不會馬上開罰。
勞動部提醒,勞工請假時,可視個案情形,以寫有勞工姓名、檢測日期之陽性檢測卡匣/檢測片,以及可證明前往現場或遠距診療之紀錄,或健保快易通APP、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陽性檢測結果。
另提醒雇主,今天發布的解釋令,追溯至自4月8日起生效,若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放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應盡快補發,如有所爭議,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