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存錄音 延長到3年半 |2022.06.01 語音朗讀 80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現行《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條文,改為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三年六個月,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另立法院昨天也通過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法官法》修正案,高等行政法院分設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並增訂遠距審理、巡迴法庭等條文,並增訂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任用資格。 前一篇文章 立院三讀 教保員虐童 可罰60萬 下一篇文章 見美參議員 總統爭取IPEF 熱門新聞 01昆士蘭青年成長營 個個都是馴龍高手2025.10.1302星雲大師全集⑲【佛教管理學②】叢林的管理法⑥2025.10.1203【詩】 寫在秋分之前2025.10.1404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善因妙果2025.10.1305國道客運慘澹 運量較疫前減36%2025.10.1206貿易戰再起 美加徵中100%關稅2025.10.1207川普將訪埃及 尋求國際支持加薩和平計畫2025.10.1208花蓮光復鄉清淤 急需勺子超人2025.10.1209朝鮮閱兵式 官兵騎白馬亮相2025.10.1210馬克宏再任命勒克努 出任法總理2025.10.1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中會展中心首展 五金工具擔綱中科院輔力外骨骼系統 20公斤砲彈輕鬆舉共軍登陸駁船曝光 外媒:航向世界三戰國家檔案館以史為鏡 照見現在與未來美參院強烈鼓勵 邀台環太軍演藍黨魁選舉北部政見會 鄭:2026翻轉南台灣 郝:南部拿下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