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存錄音 延長到3年半 |2022.06.01 語音朗讀 83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現行《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條文,改為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三年六個月,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另立法院昨天也通過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法官法》修正案,高等行政法院分設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並增訂遠距審理、巡迴法庭等條文,並增訂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任用資格。 前一篇文章 立院三讀 教保員虐童 可罰60萬 下一篇文章 見美參議員 總統爭取IPEF 熱門新聞 01南投太極美地空中纜車 下半年動工2026.03.2202中南部大旱 高雄3月已73件山林火警 2026.03.2103珍寶入地宮 法華經奉納佛光大佛2026.03.2104非洲人象共享生存空間 蜜蜂化解衝突2026.03.2105星雲大師全集㉑【佛教管理學③】弘法系列人事篇—人事管理法⑬2026.03.2106星雲大師靈骨分燈北美 法脈永傳2026.03.2407人間佛教聯合總會訪越南 弘法新契機2026.03.2308蔣萬安感謝台北道場 共創城市亮點2026.03.2309夏威夷20年最慘洪災 百年水壩恐潰堤2026.03.2310研讀星雲大師人間佛教傳燈錄 永續傳承智慧2026.03.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台東實彈操演 美技術人員在場非核轉彎 卓:反核非神主牌李貞秀與2白委聯合質詢 邱垂正間接備詢汽油漲1.8元 卓揆:政府吸收13.2元盧秀燕出訪 藍:有助化解疑美論總統登海鯤號 防長:不設定交艦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