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存錄音 延長到3年半 |2022.06.01 語音朗讀 79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現行《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條文,改為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三年六個月,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另立法院昨天也通過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法官法》修正案,高等行政法院分設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並增訂遠距審理、巡迴法庭等條文,並增訂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任用資格。 前一篇文章 立院三讀 教保員虐童 可罰60萬 下一篇文章 見美參議員 總統爭取IPEF 熱門新聞 01【詩】一瞬2025.08.2102印尼佛教學院結業 佛光山教育新頁2025.08.2203宇宙暗物質2025.08.2104電子書飛躍成長 銷售占比達2成2025.08.2105朝山禮佛 北海道場孝道月修持2025.08.2206佛光山加爾各答禪淨中心 同慶印度獨立日2025.08.2107防腐劑、汽機車廢氣 罹患肺腺癌關鍵因子2025.08.2108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論鬼的形象 4-32025.08.2109暗物質物理屬性2025.08.2110緬懷大師、供僧 西澳州議員肯定佛光山貢獻2025.08.2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內閣改組 卓揆:本周完成大罷免挫敗 賴蔡合體喊團結童子賢:主流民意 就是挺核台中市標售水湳土地打造科技宅聚落 R20聯開案動土智慧製造展 聚焦AI機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