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存錄音 延長到3年半 |2022.06.01 語音朗讀 818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現行《法院組織法》規定,法庭錄音、錄影內容,應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二年,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條文,改為保存至裁判確定後三年六個月,始得除去其錄音、錄影。另立法院昨天也通過行《政法院組織法》、《行政訴訟法》、《法官法》修正案,高等行政法院分設高等行政訴訟庭、地方行政訴訟庭,並增訂遠距審理、巡迴法庭等條文,並增訂地方行政訴訟庭法官任用資格。 前一篇文章 立院三讀 教保員虐童 可罰60萬 下一篇文章 見美參議員 總統爭取IPEF 熱門新聞 01【詩】草螟公2025.12.1802與精品品牌撞鞋 印度涼鞋打專利戰2025.12.2103高雄新航線明啟動 佛光山成亮點2025.12.1704福建艦航經台海 空拍照首曝光2025.12.1805佛州光明寺蔬食餐會 年終感謝警察2025.12.1706資助流浪漢之家 里斯本佛光人跨文化送暖2025.12.1807多倫多佛光山龍獅團 中華文化薪火相傳2025.12.1808佛光山高雄佛教堂 營建工地評鑑特優2025.12.1909佛大榮譽教授曾淑賢 獲圖書館事業貢獻獎2025.12.1710【島嶼拼圖】中壢醫院古建築2025.12.1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鄭麗文訪佛光山 找到歡喜信心全台首座螺旋圓環憲訴法修正案 憲法法庭判違憲吳豊山辭海基會董座 賴聘任資政涉貪無罪 高虹安今復職上班高虹安二審逆轉 貪汙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