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昨天無異議通過同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至明年6月30日。
依特別條例規定,施行期間將在今年6月30日屆滿,之前根據特別條例規定,編列特別預算,含4次追加預算,歲出規模共8393.39億元。立法院會昨天將此案列為討論事項第1案,無異議通過同意施行期間延長1年。
另外,勞動部協助受疫情影響勞工,紓困計畫延長實施至明年6月底止,勞動部昨天指出,無薪假補貼方案內容已核定,依然採三級補貼方式,勞工最長可領24個月,已達上限者須改參加充電再出發等計畫。
安心就業計畫最長可領上限依然為24個月,但已參加過計畫且領滿24個月者,不能重複參加,可轉參加充電再出發計畫,充電再出發計畫內容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