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三根總值約一百元的竹筍,換來七年十個月徒刑!曾因偷竹筍去年二月判刑八個月的倪振興,去年四月間重施故技,還由偷變搶、還恐嚇被害人,苗栗地院昨天為三根竹筍,判他七年十月重刑。
法官調查,倪振興去年四月一日五時餘開車到南庄鄉東河村,走路進入路旁的竹林,偷割路旁竹林三根竹筍,竹林的鍾姓主人因竹筍經常被偷,偕同二名小孩在附近埋伏,發現後大聲制止,並表示已經拍照、報警。
倪振興衝向鍾,伸手搶奪照相機,並以鐮刀架住鍾的脖子,脅迫不要報警、不要照相,倪振興開車離去,警方於四個小時後在南庄鄉田美村欄河堰處查獲倪振興,倪在派出所再度恐嚇鍾等三人「你們不要這樣害我,要不然我會用這條老命跟你們拚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