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換臉犯罪 最重判7年

 |2022.03.11
776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四項防治性暴力修法草案。其中,若製作不實性影像並散布營利,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若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性影像,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項修法包含《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其中,《刑法》增訂專章「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最重處三年有期徒刑;若有散布行為,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散布者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並增訂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罪,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

深度偽造方面,增訂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最重處五年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之行為,最重處七年有期徒刑。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也增訂新章「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於許可停止羈押時,得指定相關被害人保護措施命被告遵守,另也調整補償金機制。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