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台中市中區興中街三月六日發生大火,造成六死六傷的憾事。市長盧秀燕籲研擬修法,她說,興中街大火涉及縱火,但房東囤積物品助長火勢,影響逃生動線,在自家囤積物品可能危及公安,也造成環境隱憂,現有法律難有效遏阻。市府將研究自行訂定相關辦法,或請立委協助由中央修法。
盧秀燕指出,環保局近兩年針對興中街事發的出租套房,因房東堆置雜物及回收品,陸續開出廿四張罰單,三月四日才強制清除完成一樓及公共區域堆置雜物,但據里長表示房東又迅速把不少物品囤積在樓梯等處,助長火勢蔓,也擋住逃生動線,最後發生重大傷亡。
民進黨立委莊競程昨天質詢時說,台中市興中街大樓火災造成嚴重傷亡,燒出公安問題,包括屋主在樓梯間堆積雜物等;徐國勇指出,對於高風險複合式住宅,會要求要積極做相關檢查,他已經要求消防署立即發文給各地消防局,請他們會同都發局、環保局等單位,對於已經有這個問題,雖然查察清掉後,還要再增加檢查次數。
至於涉嫌縱火的鄭姓男子與莊姓女屋主,警方昨天已將移送檢方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二人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勾串之虞,將二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