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興達發電廠內行政大樓一景。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經濟部於今(8)日公布「303停電事故檢討報告」,內容包括興達電廠開關場事故、調查結果及原因研判,並提出五項改善對策。在懲處方面,除了台電董總請辭、今日已完成交接外,副總以下、含總公司主管處、興達電廠主管及誤操作人員,後續都會遭到懲處。
經濟部表示,本次事故肇因於台電人員在未確認設備情況下操作,同時未能妥善落實多層防護機制。在興達電廠方面,本次事故在人員操作方面出現人員危害意識不足,對於可能出現風險缺乏認知;在電網部分,因用電需求持續增加,但所需新增擴建電網建設因民眾嚴重抗爭而推動困難,導致南部電網集中於龍崎超高壓變電所,增加系統運轉風險。
報告中提出五項改善措施,經濟部表示,第一,303事故凸顯電廠與電網間的連鎖性風險,經濟部將責成台電成立風險管控單位,主動發掘系統性風險,推行各項風險控管措施,落實風險管理。另外,本次事故反映出電網韌性及分散式電網發展的重要性,目前台電電網管理的層級應加以提高。
第二,台電應強化電網韌性的設計,全面檢討各電廠保護電驛邏輯設計、各電廠開關場系統保護分群機制,同時強化廠網間的第二道保護,全面檢討電廠、超高壓變電所及相關電源線的保護與運維聯繫管控機制,並應配合電網結構變化,滾動檢討既有保護設定。經濟部將責成台電加速推動分散式電網建設、變電所改建工程、加速推動再生能源併網工程等。
第三,經濟部將邀集國內外電力系統專家協助診斷,提供改善建議以強化電網韌性。
第四,本次事故顯示台電公司於跨單位間的協調及專業訓練不足,對於現場狀況及可能風險判斷出現落差,經濟部將要求台電投入更多訓練資源,提升訓練強度,並引入國內外專家及資源。
第五,台電因長期存有累積虧損,導致投入電力及電網建設時也步步為營,使得電力設施進度及韌性無法匹配,同時也有資源不足、人力青黃不接的情況,因此,除編列年度預算及分年進用人力之外,也應投入國家資源。
經濟部指出,303停電事故的相關懲處,除台電董事長與總經理於第一時間請辭,並於3月7日獲准之外,副總以下、含總公司主管處、興達電廠主管及誤操作人員等,也應依照疏失程度進行相應懲處。經濟部表示,後續將據該報告,由台電彙整興達電廠及相關單位的疏失人員,依程序召開人員獎懲會議,啟動內部懲處機制,並陳報董事長核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