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遠東航空公司接連發生財務危機,上周聲請重整和緊急處分。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准許遠航緊急處分,自裁定結果公告日起九十天內,債權人不得行使對遠航的債權,而遠航對所負的債務也不得履行,相關破產、強制執行程序應停止,公司相關資產及權利也不得轉讓。
北院雖裁定遠航緊急處分,但為了維持營運所必要的履約行為,與支付繼續營業所必要的經常性費用、員工薪資、退休金、資遣費,則不在此限。至於是否同意遠航重整,法院仍在審理中,遠航請求債權人不得行使抵押權及票據提示的部分,則遭法院駁回。
至於遠航疑涉背信案,台北地檢署清查遠航資金流向,鎖定「切票」、「吳哥航空七億餘元應收帳款」兩大案情追查,下周可望明朗,檢察官並已約談與遠航合作關係密切的吳哥航空公司、數家旅行業者作證,不排除下周約談遠航經營管理階層到案說明。
遠航表示,緊急裁定處分後,有利於紓解短期現金周轉壓力,讓遠航專心正常營運上,並早日解決財務困擾;遠航也強調,對於所有債務一定會履行義務。未來若引進新股東及資金,可望撤回聲請重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