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首爾電】南北韓十日同意相互開放七個港埠,並連接南北韓海運當局通訊網,南韓還允許北韓商船從十五日開始,可以自由通行於屬於南韓領海的濟州海峽。
南北韓在第五次南北海運工作會議後達成六項協議,其中,南韓允許北韓商船通行於濟州海峽,但必須於出港前三天,向南韓海事當局通報船名、船籍、貨物等,獲得南韓當局認准後即可。此外,也必須恪守不得從事軍事活動、不得蒐集情報、不得潛水航行、不得載運武器和武器零組件、不得進行漁捕等行為,一旦被發現違規,南韓當局可強行制止並登船臨檢,必要時,還可將北韓船隻驅逐出南韓領海。
另外,為促使南北韓間海運暢通圓滿順利,雙方同意以直通電話傳真和通話電話各一條線路,銜接南韓統一部與北韓陸海運省,以建立南北海運通訊網。
南韓海運業界透露,北韓商船日後不必繞過濟州島南方的公海,航海距離縮短,北韓可獲得節時省油的經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