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房地產炒作,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在此波修法中,內政部將明確定義炒作樣態。據悉,包括發布假訊息、排隊製造熱銷假象、透過社群揪團炒作等三樣態,都會在修法中正面表列,符合炒作定義者可開罰。
內政部去年底宣布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祭出包括全面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嚴懲炒作者、預售屋解約須申報、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等五重拳。
花敬群昨日接受網路節目專訪時表示,去年內政部通過修法後,就已看到檯面上的炒房團、Line群組接連傳出關站,許多預售屋投資客決定出場。
花敬群提到,有人認為炒作也是市場機制,但《公平交易法》對於壟斷、聯合等行為都有定義,內政部這次修法也將明確定義炒作,符合一定樣態者將處一百萬至萬五百萬元。
據了解,在內政部修法版本送進行政院討論後,為了讓炒作定義更具體,內政部將調整文字,明確「正面表列」炒作樣態,包括發布假訊息、排隊製造熱銷假象、透過社群揪團炒作等行為,都會列入,被視為炒作行為。
花敬群說,《平均地權條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法,已由政委審查完成,後續送行政院會討論,內政部也會持續與立委溝通。
至於是否加重囤房稅,花敬群表示,囤房稅議題某種程度上被政治化,甚至成了面子問題,台灣房地產稅制根本的問題在於稅基過低;囤房稅可能會有一定副作用,最直接的問題就是導致租金上漲,讓房客承擔副作用,並非政府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