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批馬公假赴美維持身分 藍指1990年獲非移民簽證
【本報台北訊】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昨天公布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綠卡的相關資料,並認為馬英九夫婦仍擁有美國永久居留的身分,且馬英九在總統府任職期間,每年以開會、考察名義出國,請公假去美國維持綠卡的身分。馬陣營則出示馬英九大婦的舊護照,證明兩人都申請過非移民簽證,馬英九也曾經有長達一年多的時間沒有出國,根據美國移民法實務,兩人的綠卡都已失效。
隨著謝、馬雙方公布相關資料,這場「綠卡風波」可望暫告一段落。
謝長廷周二舉行記者會,限馬英九四十八小時針對綠卡提出說明,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馬英九綠卡是於一九七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在紐約拿到,卡號後五碼為三○七八六。
謝長廷說,綠卡的永久居留權像身分證一樣,不會因為剪掉卡片或不換卡就喪失權利或身分,但馬英九與其妻子周美青並未註銷,且馬英九自一九八一年回國後,每年都去美國,重要的是,在蔣經國的年代,馬英九每年以開會、考察名義向蔣經國請假,事實上是去美國維持綠卡。
對此,馬總部發言人羅智強也召開記者會說明馬英九夫婦取得綠卡和入出境的情形。羅智強表示,馬英九在一九八年代後期就不再使用,由於年代久遠,目前先找出一九九年發出的舊護照,美國在台協會(AIT)曾在一九九○年六月核發非移民簽證,從一九九○到二○○六年,AIT四度核發多次出入境非移民簽證,此外,馬英九在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間曾有一年以上沒有離開台灣的紀錄;周美青綠卡也在一九八○年代後期不再使用,其舊護照也有AIT在一九九六年核發的非移民簽證。
羅智強表示,無論從美國移民法實務運作,或是美國聯邦行政法典規定,馬、周兩人的綠卡,至少分別在一九九○、一九九六年即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