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振興醫院有一名三十一歲患者,就讀國中時被毒蛇咬一口,十七年後左小腿傷口長出癌細胞,不得不截肢保命。成為罕見案例。
台北振興醫院整形外科主任傅士榮說,這名男子十四歲那年去郊外玩,草叢突然竄出一條蛇,咬了他左腳一口,當時傷口很深,但有做清創處理,傷口後來好了,可是常隔一陣子就潰爛,他就自己敷草藥處理。
病患就醫時,傅士榮原以為只要幫病患清創植皮即可,沒想到男子傷口看似正常,切開發現裡面早就爛掉,傷口有一層肉膜狀組織,與正常疤痕截然不同,同時有慢性骨髓炎,因此將挖下來的皮膚組織送驗,確定是鱗狀細胞癌,癌細胞深及骨膜,病患為了保命,最後忍痛截肢。
傅士榮說,醫學文獻上還沒有見到毒蛇咬傷的陳年傷口變成癌的病例,倒是有些病例因為燒傷、褥瘡、裝設←管、打針出現血管炎的傷口長期不癒合,以至於不穩定性的疤痕肉芽組織漸漸癌化,因毒蛇咬傷成癌可能是首例。
男子每次傷口會好,卻反覆潰爛,傅士榮指出,男子傷口都以結疤收場,表面看似癒合,卻形成一層肉膜狀組織,是一種不穩定性疤痕,這種肉芽組織很脆弱,只要稍摩擦或碰撞,就可能破皮、潰爛。
傅士榮表示,鱗狀細胞癌常發生在皮膚曝曬部位、慢性潰瘍傷口、長期接受放射線照射,或接觸化學物質部位,包括臉部、耳朵和嘴唇,會有紅色鱗屑狀角化腫塊,有時即使手術切除,仍有復發或轉移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