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舉特別報導【小常識】 |2008.01.13 語音朗讀 71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小常識】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前一篇文章 【世界重要慶典活動】 下一篇文章 立委選舉特別報導【選舉花絮】 熱門新聞 01【詩】蠟燭2025.09.1202【詩】追光者2025.09.0803【論愛談情】AA制 是平等還是計較?2025.09.0904【閃文集】從情書到文學的永恆之花2025.09.0905非漢語系協會創會法師 訪瑞典佛光山2025.09.0806南天寺供僧 願平安幸福照五洲2025.09.0807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禪學與淨土—禪與文人 3-12025.09.0908西來寺菩提盃競賽 英文共修社群增長智慧2025.09.0909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信為道本2025.09.0810星雲大師全集【經義】佛法滿人間—花開見佛2025.09.0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印象旅人】霧峰林家 大花廳戲台思古【海闊天空】新威森林公園 機車探路遊【海闊天空】萊茵河畔獨特行程:雷瑪根漫遊記【海闊天空】一年四季逛老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