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舉特別報導【小常識】 |2008.01.13 語音朗讀 70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小常識】憲法明文規定:.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 前一篇文章 【世界重要慶典活動】 下一篇文章 立委選舉特別報導【選舉花絮】 熱門新聞 01浪裡來火裡去的僧侶故事2025.06.0102【詩】 一隅人間煙火更闌珊2025.05.2903黑貓與影子 網友猜不出本尊2025.05.2804巴拉圭佛光人贈輪椅 跨宗教攜手送暖2025.05.2905勵志罕病男 1人1貓駕船橫渡太平洋2025.05.2806【時事必考題】沒有風向2025.05.3007【獻給動物朋友的詩】 蛇來蛇去的夏天2025.05.2908公司萌福利 准員工哄小貓睡覺2025.05.2909社論--年輕人敬老 老年人自重2025.05.2910如是說2025.05.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印象旅人】 乘遊輪過三峽大壩【海闊天空】 探訪古文明 【海闊天空】 台南山區訪祕境 農遊體驗採杏鮑菇【印象旅人】宮崎高千穗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