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選手挑戰極限、留名青史是他們畢生的願望,不過前提是必需光明正大的參賽,「榮譽感」是任何一個運動選手最基本的條件。
如果說2007年是體壇禁藥年一點也不為過,美女子短跑天后瓊絲、06年環法自由車賽冠軍蘭迪斯;最令人吃驚的是去年底的「米歇爾禁藥報告」,名單內一共有7屆MVP得主、31位球員入選全明星賽,其中33位是現役球員,讓美國職棒大聯盟的純度與公平性被外界嚴重質疑。
2008年我們才準備開始展望未來,沒想到美國短跑名將蓋特琳也因被驗出使用禁藥,將面臨禁賽4年的處分,過去所有的輝煌紀錄以及運動生涯如夢幻泡影般破滅了。
另外,除了運動禁藥,政府管制藥品(如大麻或安非他命),也在體育界開始蔓延開了。NBA球星因持有、吸食毒品遭麻煩時有所聞,藝人蕭淑慎吸食古柯鹼案也爆出有SBL球星涉嫌其中,最讓人遺憾的莫過於擁有5座大滿貫金杯、瑞士網球女將辛吉絲被驗出古柯鹼呈陽性反應,在去年只好黯然二度退休了。
運動一向標榜著健康、清新,運動員被使用禁藥要罰款、禁賽;使用毒品,還違反刑罰,有牢獄之災。不管是哪一種,都「藥」不得。對運動迷來說,從小崇拜的偶像與他們所締造的紀錄居然是靠「藥」來,那種被欺騙的憤怒與失落,運動迷對你的心…套句知名棒球主播的口頭禪,「就像被擊出全壘打牆外的棒球,再也回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