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廢氣排放比聯邦更嚴格 遭環保署否決 15州聯合控告聯邦政府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加州政府二日宣布,由於聯邦政府阻止加州實施更嚴格的汽車廢氣排放標準,州政府已向上訴法院提狀,控告聯邦政府。
加州政府在汽車廢氣排放減量上,自訂比聯邦政府更嚴格的限制,希望在二○一二及二○一六年以前,達到車輛廢氣排放減量二成三和三成的目標。
加州若要實施比美國國家標準更嚴格的廢氣排放標準,就必須獲得聯邦政府的環境保護署的核准。
但環境保護署上月以制定汽車廢氣排放,是中央的權限為由,拒絕加州政府提出的請求。
加州政府因此決定透過法律手段,再次嘗試和中央脫鉤。州長阿諾史瓦辛格二日發表聲明說:「聯邦政府阻止加州與其他十九州實施這些新標準,是不公正的行為。」
史瓦辛格表示:「他們忽視數百萬人的意願,人們希望他們的政府在對抗全球暖化方面,採取行動。」
他說:「實施廢氣排放的新標準後,到二○二○年時,加州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等於六百五十萬輛汽車停止在公路上行駛。」
美國地方和中央政府在環境保護政策上不同調,由來已久,加州檢察總長布朗說,聯邦政府在對抗氣候暖化上,不但毫無作為,還阻擋地方政府的努力,他們要力爭到底。
布朗二日對美國上訴法院提出訴狀,對環境保護署阻止加州實施新法的決定提出挑戰。
共有十五州或州政府機構,加入加州控告環境保護署的行列,包括緬因州、馬里蘭州、紐澤西州、新墨西哥州與紐約州,二日分別向法院提出控告,預料法院很快就會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