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近年來台灣的電影、電視劇持續發威,例如大河劇《斯卡羅》、重見中華商場風華的《天橋上的魔術師》、探討一九五○茶葉黃金年代的《茶金》、懸疑時代劇《華燈初上》等,不僅題材多元,討論度也高,大家都看好「台流」的日漸崛起。
為符合文化內容產業多元投資態樣、擴大國發基金投資規模,文化部昨日公布修正文化內容投資要點,即起增設專案投資,投資者可以針對單部電視劇或電影投資,並放寬投資比例及股權限制,希望引進民間資金至台劇、台片,即日起受理申請。
文化部表示,《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二○一○年通過後,經統計至去年十二月底,累計國發基金投資十九點六四億元、專業管理公司/共同投資者二十點四二億元,額外帶動民間投資至少十八點一一億元、總投資金額約五十八點一七億元,預計投資要點放寬後,二年內國發基金挹注投資金額達三十億元、帶動民間投資三十億元,總投資金額達六十億元,超越前十年總投資數額。
非相關產業 開放加入
文化部說明,過去既有國發基金僅可投資公司型態,且業者必須先找到民間資金,才可送文策院投資審議,共同投資的民間資金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投資的三分之一,國發基金亦不得擔任最大股權持有者;在眾多投資限制下,讓文化內容業者,難以申請到國發基金投資。
與業界及文策院充分討論、協調後,投資要點修正放寬重點包含:將可投資專案計畫,如經完整財務評估的單部電影、電視劇,且專案計畫、有限合夥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可以不需共同投資者,並放寬投資比例及股權限制等;若申請者未尋得民間資金前,仍可先行申請投資審議;另增加由文化部政策性投資專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此外,過去共同投資者必須為金控、創投,或是經營文化內容相關業務的業者,如平台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等,投資要點放寬後,非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業者,只要具備投資或經營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經驗,皆可與國發基金共同投資。
文化部強調,台灣文化內容產業已逐漸蓄積能量,期盼經由政府政策啟動民間投資引擎,為產業注入資金活水、達成健全產業生態系,進而國際化,邁向產業發展的下一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