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研議八個多月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架構,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如YouTube、Dcard都納入規範,規定如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對使用者處以停權等行為時,必須說明原因,提供異議機制,也課予業者將資訊限制登載於共同資料庫的資訊透明義務。
根據NCC提供資料,數通法規範對象主要分成五類,第一類、第二類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對應業者如光世代、凱擘大寬頻等;第三類資訊儲存服務者,則像是VMware;第四類為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像是Dcard、奇摩拍賣、YouTube、Meta等。
第五類仍待後續確認標準後,由NCC公告的「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將會被課予最多義務,因為對社會影響力最大。但NCC未進一步說明是否包括國內主要論壇如PTT等。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NCC預計農曆年前會公布草案具體條文,後續將召開三場公開說明會,持續搜集外界意見,之後再回到委員會討論草案,最快要明年六月、七月才會將草案送到政院。草案共十一章,規範要項包括基本權利維護、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免責要件、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義務、線上平台及指定線上平台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設立及相關罰則等。
《數通法草案》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以數位通訊傳播中介服務提供者為規範對象,以自律先行,強化規管對象義務及資訊透明度,加入他律、法律等公私協力概念與作為,以彰顯多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