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存股族福音,金管會預告修正金控、銀行及票券業年報編制相關規定,金融業發放現金股利改為章程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發放,不必先經股東會同意,預計最快2023年發放現金股利適用。
配合《公司法》規範,金管會近期陸續修正金融業財報編製相關規定,統一改為可以章程授權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後續再報告股東會追認。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草案上路後,各金控要先配合修改公司章程,意即各金控最快明年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後、在2023年發放現金股利時適用,對存股族而言將可提早拿到現金股利,資金運用更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