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常見的AED打開外殼後有主機、電池、貼片等元件,電池、貼片等耗材均應設有有效日期。圖╱取自網路
【本報台北訊】消基會在今年4月分調查北市、新北市應設置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的7大類公共場所,觀察AED設置情形、指標、以及主機內部等,結果發現儘管多數外觀看來功能正常,但指標指示不明顯、安心場所認證過期,經檢視的26台AED主機,更有13台已設置7年以上,待用性待檢驗。
消基會指出,依據「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規定,應在場所平面圖上標示AED位置,並於重要入口、AED置放處設有明顯指示標示。但消基會義工這次到各類公共場所檢視,在AED放置處有標示者66%、入口處明顯指示標示者48%、標示於平面圖者20%、樓層表則僅有16%有標示。
而這次調查中的公共場所,消基會說,許多都將AED設置於角落、邊陲地區,也有18%設置AED的場所,沒有在外箱展示使用方式。
此外,消基會指出,一般常見的AED打開外殼後有主機、電池、貼片等元件,電池、貼片等耗材均應設有有效日期,主機本身目前則查無相關規定,多數僅標示設置日期,而經本次調查,檢視26台AED主機,其中有13台於2014年(含)以前設置,已服役7年以上。
一般常見的AED打開外殼後有主機、電池、貼片等元件,電池、貼片等耗材均應設有有效日期。圖╱取自網路
消基會說,通過「安心場所認證」的場所,代表70%以上的員工完成CPR+AED教育訓練、管理員完成管理員訓練課程,經審查通過後,有效期限為3年;如未依規定繼續維持認證,顯有誤導消費者疑慮,此次調查中,義工有明確看到「安心場所認證」僅40%,其中還有一處認證已過期,真正合格者僅38%。
消基會表示,目前我國公共場所設置AED已相當廣泛,本次義工調查中僅有錢櫃SOGO店未設置AED,其餘抽查場所均有設置,但能否在關鍵時刻使AED發揮作用,仍有檢驗空間,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改「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制定相關罰則,並應納入AED主機的維護及退場機制,確保市面上AED的堪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