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 檢舉限46項

 |2021.10.08
1115觀看次
字級

【本報台北訊】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量年年攀升,不僅引發民怨,也讓警力不堪負荷,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民眾檢舉件數就高達近六百萬件,相較於二○一六年暴增四倍,朝野立委也多次提案要求修法,立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審議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民眾檢舉項目限縮至四十六項,其中包括未戴安全帽、車輛不禮讓行人、闖紅燈、並排停車、占用身障車位等。

此外,草案也明定違規時間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以舉發一次為限;違規行為終了日超過七天的檢舉,不予舉發。交通部長王國材強調,為了檢舉氾濫,所以正面表列出四十六種違規樣態,不過這並不代表其他交通違規行為不會處理,民眾仍可通報警察單位代為處理。

近6成為紅黃線違停

根據警政署統計,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數,從二○一六年的一百五十三萬七千多件,增加到去年五百九十八萬六千多件,增加了四倍,去年因民眾檢舉而成功舉發的案件有四百四十萬件,占全國警察機關舉發總件數的三分之一;其中有二百三十萬件、近六成為紅黃線違停,且部分民眾是以行車記錄器沿路記錄、回家截圖後一件一件舉發。

交通部表示,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現行《道交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規定,去年底經政委唐鳳召集協作會議討論後,決議是可以保留,但民眾檢舉項目應做原則性規範。

交通部表示,與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政府討論後,《道交條例》第七條之一開放民眾檢舉項目分為兩大類,一是「動態違規」,也就是對交通安全危害性較高,且警察不易實施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總計四十一項。其中包括未戴安全帽、點燃香菸駕駛、手持行動手機、未保持安全距離、危險駕駛、惡意逼車、不禮讓行人等。

至於「靜態違規」項目則有五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併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違規停車等。

檢舉人:違規就是違規

對於限縮民眾檢舉項目,高雄市林姓檢舉人說,違規就是違規,沒有模糊地帶,政府不該限制哪些項目可檢舉、哪些項目不可檢舉。但也有支持修法的市民說,一張交通違規罰單就讓一個普通家庭受不了,何況一次被開數張罰單,修法有理。

至於違規相隔未逾六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不重複舉發的規定,台東縣張姓檢舉人說,其實不影響連續檢舉,以市區來說,光路口就一定超過一個,隨身裝設錄影器的人若全程尾隨,很容易在不同路口可以分次舉發。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