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虛擬貨幣「挖礦」 列淘汰產業嚴格限電 |2021.09.25 語音朗讀 103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圖╱unsplash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4日發布通知指出,虛擬貨幣「挖礦」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上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愈發突出,因此將虛擬貨幣「挖礦」列為「淘汰類」產業,嚴格限制其用電並將逐步淘汰現有企業。虛擬貨幣「挖礦」是指透過專用「礦機」運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24日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列出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20條要求。「通知」明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各地對已投產運行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要建立項目清單,對運行中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逐一梳理所屬企業、規模、算力、耗電量等基礎數據,每周實時動態更新。中國大陸比特幣公司「比特大陸」的礦場。圖/取自網路「通知」提出,各地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新增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供電,也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同時嚴禁地方政府對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提供財稅支持和金融服務,由政府主導的產業園區,不允許引入新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大陸國家發改委還要求,各地應對目前仍在運行中的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執行「淘汰類」企業電價,加價標準為每千瓦時人民幣0.30元,地方還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提高加價標準。「通知」並要求,各地必須採取有力措施,對現有虛擬貨幣「挖礦」項目進行有序整改淘汰。對不按期淘汰的企業,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對違反規定者,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24日也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指出,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非法金融活動。中國大陸明確指出虛擬貨幣的業務活動,屬非法金融活動。圖╱unsplash 前一篇文章 Quad領導人峰會 強調多元合作 穩定印太和平 下一篇文章 狗球僮「菜鳥」衝上投手丘 社群爆紅 熱門新聞 01【詩】五月2026.05.0102久坐看電視易失智 閱讀談話活化大腦2026.04.2803【看人間】縮小自己 是與朋友相處的祕訣2026.04.2804TPBL季後賽 熱血決勝 5月天2026.05.0105倫敦佛光山考生祈福 祝願心想事成2026.05.0106南區佛青閱讀《法華經》 體悟佛法落實生活2026.05.0107追思緬懷星雲大師 大馬佛青獻唱佛曲2026.04.2908 【文心雕佛:寫佛,也是寫我】向佛與生活2026.05.01095月雪紛飛 山林迎桐花季2026.05.0110印度音樂公車 填補貧童教育2026.04.28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日自民黨高層首訪北京 無官方會晤伊朗願開荷莫茲 提14點終戰方案陸五一假期 遊客擠爆川普懲罰德國 下令撤離5000美軍午覺競賽 睡出冠軍英國爆反猶潮 恐攻威脅升至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