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十日發布《關於加強超高層建築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規定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上城市,不得新建五百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
通知指出,雖然超高層建築在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推動建築工程技術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但近年來,部分城市攀比建設超高層建築,「盲目追求高度第一、形式奇特」,脫離實際需求,不僅提高投入成本,也加大安全管理難度。因此,官方擬對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一百五十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二百五十公尺以上的超高層建築。至於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上的城市,則嚴格限制新建二百五十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不得新建五百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
此外,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下城市新建一百五十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城區常住人口三百萬以上城市新建二百五十公尺以上超高層建築,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實行責任終身追究。
中國目前已有五座超過五百公尺高的摩天大樓,包括上海中心大廈、深圳平安國際金融中心、天津一一七大廈、廣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和北京中國尊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