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彌補,都來自原來的缺口。」研考會主委葉俊榮說,邊陲地區民眾取得資訊的立足點不平等,有觀念的政府,在改善「數位落差」的作法就該不一樣。為了改善國內數位落差,政府目前採取結合重點社區需求、民間活力與產業發展相互配合的策略。
在資訊科技擴散過程中,不同群體因接觸數位科技的時間及資源不同,產生使用電腦及運用網路各項活動的能力差異,稱之為「數位落差」。「數位落差」含括的範圍不只是城鄉的落差,還包括性別、年齡、行業等,其中又以年齡落差最大;目前台灣十二歲到十四歲的電腦使用率達九成八,但六十一歲以上只達百分之七。
社會中經濟條件差、居住離城市都會偏遠、身心障礙者或新移民,取得數位資訊較為不易,即便家裡有電腦硬體,也不見得會操作或使用網際網路,這些都是產生數位落差的主因。而當透過網路獲取資訊、社會參與的機會相對被剝奪時,這些人就會逐漸變成被社會遺忘的一群。
為確保資訊人權、達成網路公平性,消弭數位落差,已成為各國政府施政重點,學者提出縮短「數位落差」的普遍建議是,從國民中、小學電腦課程普及化開始,由學校、縣市出資幫家裡沒電腦的學生找電腦,徵召資訊志工免費替弱勢家庭維修,並關懷使用者學習電腦的態度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