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高雄市蔡姓男子最近一年來先後因酒後駕車被取締罰款,繳納近三十萬元罰款,氣得他決定賣車,拿到近九萬元,決定從此改騎自行車或搭計程車,以免因酒後駕車慘賠。
根據蔡姓友人說,蔡姓男子年近六十歲,多年來都駕駛一輛中古汽車代步,但從去年十二月以來,已經連續因酒後駕車被警方取締罰款,除了第一次首犯罰款較輕,後兩次罰款加上易科罰金,總數都在十萬元以上。
今年九月間,蔡姓男子在高雄市市區一處巷道駕車發生事故,被一名老婦人從後方追撞,他的人車都安全,對方卻摔倒受傷,他好心扶起對方並叫來救護車,警方趕到時發現他酒駕,直接法辦。據蔡姓男子朋友轉述,當時蔡姓男子幾乎發狂,他自認駕車速度已經慢到不能再慢,而且還是別人從車屁股撞他,自己受傷反而要連累他被罰。
事後不到一星期他就把那輛中古車賣掉,拿到近九萬元,決定從此改騎自行車或搭計程車,親友們也都不好意思再提起。不過,據蔡姓男子友人表示,近一個多月來,倒是都沒有看見他再喝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