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配合大陸全面開放「3孩政策」,北京市衛健委4日決定,全市自5月31日起依規定生育3孩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享有「生育獎勵假」30天,其配偶也可享有陪產假15天。
同時,北京市生育3孩的女性職員,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表示,北京市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並未配合5月31日中共中央決定全面開放3孩的政策而修改,將導致5月31日以後生育第3孩的女性員工,無法享有政策上的優惠。經民眾反映,決定修改現行條例。
在此之前,北京市女性員工在生育第1、2孩時,依上述條例即可另享有「生育獎勵假」30天,其配偶也可享有陪產假15天的權利。但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決定全面開放3孩政策後,北京市這項條例並未隨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