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經濟部二十三日發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要點,明確規範業者申請資格、場址規畫標準、申請案應備文件,並公開離岸風電場址規劃海域範圍敏感區域。經濟部表示,即日起開始受理業者申請案件,正式啟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
經濟部說明,為提早讓業者了解法定限制開發海域以及其他不適開發區域,經濟部先前多次透過跨部會溝通釐清海域敏感範圍,包括北方三島漁場、南北通行航道等區域,明確提供開發業者規畫場址參考。
經濟部指出,將邀集飛航、雷達、軍事管制、禁限建、船舶安全、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漁業權及礦業權等相關目的主管機關,聯合審查各開發業者申請案,平行確認符合各部會法令,即予以備查並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環評審查;由於各部會意見均已於聯審程序充分表達並確認,環評作業可聚焦環境及生態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