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日前表示,居家辦公者遇上颱風假仍需照常提供勞務,引發外界憂心,以後遇上颱風假,企業可能都改為「居家上班」,影響勞工權益,對此勞動部則說明,需要徵得勞工同意。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張其祿昨舉行記者會呼籲,勞動基準法應修法,地方政府一旦宣布颱風假停班,不管居家辦公與否,勞工都有拒絕提供勞務的權利。
賴香伶指出,勞動部從災防停班居家仍應辦公,改為淹水停電可不出勤,凸顯災防停班入法的必要性,若颱風假仍得提供勞務,勞工如何接送孩子?萬一遭遇淹水、土石流、強風豪雨,如何防災?勞動部不出勤「不宜扣薪」只是指引,毫無強制力。
賴香伶接著表示,防疫是同島一命,防災也是,勞工若在出勤期間遇到狀況,不只是企業和勞工承擔,整個社會的救災量能都要承擔,勞動部不是只發一個「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就草草了事,《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已十多年沒更新,應該與時俱進,並將災防停班入法。
張其祿說,台灣過去對於颱風、天災的「颱風假」及「災防假」法規與配套,僅限於《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及勞動部制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等行政指導,效力有限,勞動部及相關部會應以全盤「複合性風險評估」做更周全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