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發展大眾運輸條例修正案」,將計程車客運業納入大眾運輸行列,未來計程車客運業將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費及使用牌照稅,對計程車業者而言,將可減少一些成本支出。
立法院會也針對計程車相關的輔導措施通過附帶決議,包括跨直轄市及其他縣市將設共同管理委員會,並成立牌照總量管制委員會,及規畫在特定地點設立招呼站,與成立車齡機制汰舊機制,這些相關配套機制,將在六個月內由交通部制訂。
提案的立委王幸男指出,將計程車納入大眾運輸條例,主要考量計程車受捷運、客運影響而收入減少、計程車牌照濫發造成同業競爭及燃料漲價等因素,希望修法,降低計程車業者的成本。
由於牌照稅屬於地方稅收,此一條例修正案,衝擊地方自治財源,財政部昨天召集台閩地區二十三縣市會檢討統籌分配稅款畫分事宜。二十三縣市長於會中遞交連署書,希望中央重新分配統籌款。台北縣財政局長邱成煃認為,依據現在的分配,會造成貧者愈貧,直轄市與其他縣市應要有同樣的分配標準。
對此,台北市長馬英九表示,統籌分配稅款不是補助,是各縣市政府所繳稅款經中央統籌,再分配給各縣市,台北市政府目前所繳稅捐占中央政府稅捐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但僅拿回百分之十二。馬市長指出,直轄市與一般縣市層級不同,各縣市在許多施政項目上有中央補助,北市沒有,如所有市立高中經費都由市府自己負責,北市每年還須付出三十多億元勞健保補助,但一般縣市不必負擔。
馬英九表示,他也贊成增加各縣市資源,但增加的辦法不應該是去挖其他縣市資源,而是要把餅做大,中央釋出五百四十三億元,這樣才真正能夠讓各縣市得到更多資源。高雄市代理市長葉菊蘭則指出,雖然目前北高兩市分配比例為百分之四十三,但事實上多為台北市所有,分配辦法不合理,對高雄市也不公平,所以修改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