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運動事業防疫紓困特別預算案。圖/資料照片
【記者鍾亞芳綜合報導】行政院今(3日)通過運動事業防疫紓困特別預算案,針對運動事業從業人員及運動事業等均提供補助,單人最高有4萬元補助。
針對運動事業從業人員,包括教練、裁判、球評等,教育部表示,凡本國國民且非任一單位的全職員工,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而致任一個月酬勞,較今年3月至4月月平均,或2019年同月的酬勞減少達50%,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
針對補習班、課照中心、運動事業等營業補助,教育部指出,凡今年5月至7月任一個月的營業額較今年3月至4月月平均或較2019年的營業額減少達50%,給予一次性營業補貼,以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另外,有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的事業,給予企業一次性停業補貼,以雇用員工數每位一萬元計算,而在受雇員工補貼部分,則補貼3萬元及就業安定基金一萬元,共4萬元,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去年中華職棒賽事就受新冠病毒影響而閉門開打,行政院也曾就包括中職在內等運動團體編列紓困預算﹔今年疫情影響更大,中職例行賽至少延賽1個月,行政院也針對運動事業提出營業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