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升溫,金門縣政府觀光處於尚義機場向遊客宣導防疫規定。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本報台北訊】金門縣政府於五月廿三日公告,今(廿四)日起搭機抵達金門的旅客必須提出3天內的新冠病毒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否則必須在機場當場快篩,若為陽性由救護車送到部立金門醫院就醫。但這項快篩令未向指揮中心正式告知及提出申請,經指揮官陳時中親自致電且多次溝通無效,指揮中心昨天深夜發出新聞稿,宣布依法撤銷。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表示,她將建請金門縣政府依程序正式向疫情指揮中心提出申請,請指揮中心因地制宜考量,讓中央與地方以守護人民健康為最高價值,共同防範疫情擴大。
指揮中心指出,對於金門希望入境者皆要有陰性證明或接受快篩,並非不可以,但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規定,對國內跨縣市移動採取人員進出的管制作為,或要求民眾強制普篩等,屬全國一致性重要政策,應依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金門縣政府若有地方防疫的特殊需求,依法應正式提出計畫報請指揮中心,也可以在指揮中心每天上午與各縣舉行的全國防疫會議提出。
指揮中心認為,疫情嚴峻時刻,全國一致提高至三級警戒,陳時中再三強調中央與地方應「標準一致、說法一致、腳步一致」的防疫原則,甚至親自致電溝通,要求金門縣政府依法提出申請但無效,於是依法撤銷。
指揮中心說明,今年5月17日即發文各地方政府,說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若有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採行相關防疫措施,仍請貴府遵循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規定,應依指揮官指示辦理,以利整體防疫業務之執行」。
而檢疫政策的決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1目規定,係屬中央主管機關之權責,地方政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決策,始得執行,而指揮官陳時中近日也公開宣示:「中央決策、地方執行」,所以這是權限分際的原則問題。
指揮中心強調,避免各自為政,造成混亂影響整體防疫,為統一事權並維護法制,所以不得不撤銷金門縣違法公告。金門縣政府如仍有地方防疫特殊需求,依法應先完備法律程序,正式提出計畫報請指揮官指示辦理。
對此,立委陳玉珍表示,為配合中央因應從新冠病毒疫情,金門深知地方醫護能量遠不如本島,便早以最高防疫標準來面臨疫情衝擊。如何守護離島淨土,防範新冠病毒入侵金門於未然,不僅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責任,也是全體金門鄉親的殷切盼望,在避免疫情擴大的前提下,要求提供陰性檢測證明始可赴金或於抵達金門時進行快篩,中央理應大力支持。
陳玉珍說,中央常以金門離大陸較近,可能有傳染口蹄疫丶禽流感等疫情之虞,逕行下令單向禁止或有條件限制金門地區產出之牛肉丶豬肉丶雞蛋等物品銷台,她也曾多次在立法院質詢此種單向禁止行為是否有歧視離島之嫌,同時違反了憲法148條所揭櫫的「中華民國領域內,一切貨物應許自由流通。」貨暢其流條款。
陳玉珍說,行政部門每每用為避免相關疫情擴大,故此種限制為不得不然之舉為由,依然故我,單方面限制金門物品攜帶赴台;但面對金門為保護離島鄉親健康,提出加強防疫之積極作為,何以中央卻不同意?
陳玉珍表示,歷來對於中央強加於金門的各項單方面不合理的限制,金門總是站在以大局為重之前提下忍讓吞聲;而金門離島環境特殊,除密閉式之飛行器外並無其他赴金之管道。再以5月24日之前一周旅客人數統計,近日赴金旅客人數每日已降至2至300餘人,進行全面篩檢或要求檢附證明,受影響之國人甚少。
陳玉珍說,兩害相權取其輕,造成少數人員之進出不便,卻可確保金門全島十數萬人民之免受新冠病毒威脅,權衡得失之下,疫情指揮中心實在應該因地制宜,這點不單是幫助金門也是幫助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恢復信心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