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昨天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修正草案,提高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上限至六千三百億元,並將特別條例期限再延長一年,至明年六月三十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原來特別條例是二千一百億元,可在此範圍額度內再追加一次,因此目前額度是四千二百億元,如今等於再增加第三個二千一百億元,總額上限提高到六千三百億元。
蘇貞昌指出,和其他各國的預算相比,美國的紓困預算已經到第五輪約一百四十四兆元、日本到第三輪約八十多兆元、歐盟到第二輪約四十三兆元,我國算是以最少的錢做到最好的成績,希望將時間再延長一年,經費再酌予提高。
行政院其實早在四月就曾發文給立法院,詢問能否同意延長紓困特別預算執行期間至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主計總處主計長朱澤民在協商時表示,現行紓困預算金額約剩三百八十八億元可運用,因此政院修法追加預算並延長期限;若疫情控制得宜,不一定會編滿足額。
不過,國民黨團指出,立法院已通過給行政院四千二百億元,並授權行政院可因應疫情變化,在預算科目上自行調整金額,至今特別預算還有三百八十八億元無法確實執行,卻還要二千一百億元特別預算,蘇貞昌應先到立法院專案報告到底把錢花去哪?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指出,據主計總處統計,第一季執行率最低的兩個機關分別是教育部和衛福部,教育部第一季累計分配數十九點五四億元,僅執行十點六一億元,執行率百分之五十四;衛福部累計分配數五百八十四點七七億元,執行數三百九十七點二二億元,執行率僅百分之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