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我國中小學體育班學生約有四萬人,過去體育班訓練過度造成永久運動傷害或影響課業成績,遭外界詬病。教育部體育署近日修正十一項條文,其中包含國中小體育班學生每日訓練時數從「至多以三小時為原則」改為「至多以三小時為限」,以避免過度訓練影響生涯發展。
據教育部統計,一○九學年共有七百三十五校設有體育班,其中國小有兩百校、國中有三百八十四校、高中有一百五十一校,學生數約為四萬人。
體育署三月二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部分條文,重點修正內容包括強化體育班三級銜接制度、改善體育班學生過度訓練問題、明確規範體育班經各該主管機關限期改善但屆期未改善或違反體育班相關規定者,應予減招或停辦之要件等。
個人還可行 團體就相當緊繃
其中,教育部表示為改善體育班學生過度訓練影響生涯發展,國中小體育班學生每日訓練時數「至多以三小時為限」。但有基層教練表示,不同運動訓練方式也不同,個人項目三小時還算夠,但團體訓練細節多,三小時相當緊繃,且賽前集訓跟日常訓練強度也有差,若限制每日訓練時數,確實有點「綁手綁腳」,應因時制宜、多點彈性。
有教練認為修法後訓練時數不足,台師大體育系主任林靜萍則認為,「這是訓練效率而不是時間長短的問題」。她說,曾有台灣選手高中後到國外就學,發現訓練效率比過去都還高,縮短訓練時間,反而更能全神貫注;也有體育系所學生建議,若能運用科學化的訓練方法,訂出訓練菜單,讓訓練更貼合需求,不需靠長時間的練習,就能達成訓練效果。
若包含熱身 國高中絕對不夠
大理高中校長楊廣銓表示,有些教練會為了績效,強迫學生一定要達標才能休息,但多年下來,也未看見具體成果,樂見這項規則讓學生免於運動傷害。
高雄市福山國中體育班家長後援會會長羅嘉季則認為,國小體育班三小時訓練還算足夠,但國中、高中要往選手專項努力,專業運動前會先熱身,熱身後才會進行專業訓練,單日訓練三小時絕對不夠。
台北市中正高中學務主任李俊徵也是一名擊劍教練,他認為,以國中小來講,一日正式訓練三小時算是足夠,但三小時若包含暖身跟收操,時間就會不夠。
教育部體育署科長蘇錦雀表示,新課綱中訂有體育專項術科,包括體能訓練、技能訓練、戰術訓練及心理訓練等學習構面,國中小每周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若一日排兩節,則還可再加一節訓練課才算達標,但這不包含學生自主體能訓練。她說,國中小是義務教育階段,時間應還是要放在課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