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屏東訊】屏東縣恆春鎮「出火」景區,因地底冒出天然氣形成火焰而聞名,是恆春半島人氣景點,墾管處四年前劃出國家公園範圍後成為「三不管」景點;縣府前天南下說明已完成規畫並加快和國防部辦理土地移撥腳步,將依發展觀光條例劃為「觀光地區」,違反禁止事項者可依發展觀光條例罰開罰,終結燒烤爆米花、夜間放煙火等長期為人詬病的旅遊亂象。
縣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說,未來將在出火區周圍架設和地面區隔的賞景木棧步道,規畫舞水區,水火共生的主題景觀,遊客不得離開步道。
他說,縣府因非土地所有權人,管理缺乏法源依據,停車場有攤商看準商機販賣烤爆米花和煙火,方便遊客帶入火源區烤玉米、玩仙女棒,未來明定遊客禁止進入火源區、放煙火等事項,違者可依法開罰五千元至十萬元。未劃設前的空窗期,還是請警消單位以社會秩序維護法以及消防安全法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