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被控濫權、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費等案,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確定,共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及一百八十億韓元罰金(約新台幣四點六億元)。全案定讞。
朴槿惠原先因濫權遭判二十五年併科二百億韓元罰金,收受國情院特別活動費案判刑五年及追繳二十七億韓元;但南韓最高法院二○一九年將兩案發回更審,首爾高等法院去年更審將刑度大幅縮減。最高法院昨確定維持更審判決,兩案共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及一百八十億韓元罰金,並追繳三十五億韓元。加上朴先前因涉嫌介入自由南韓黨黨內推選遭處二年徒刑,朴槿惠將吃上二十二年牢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