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回家過了平安夜和耶誕節,但不能過除夕夜和元旦,港府律政司向香港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審法院批出這一上訴許可,黎智英再被即時還押至少一個月。
黎智英被指控犯欺詐罪,再被加控違反港國安法罪,指黎智英犯下「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原以需時調查為由,要求將其羈押到四月再審,黎智英數度申請保釋,平安夜前夕獲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多項嚴格條件保釋。
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鄧樂勤說,法庭唯一要考慮的是批准保釋是否符合國安法原意,他不認同律政司一方所講,決定是否批准涉嫌觸犯國安法被告的保釋申請時,不應考慮其保釋條件。
獲悉裁決後黎智英面露失望表情,旁聽的親友則當庭抽泣,散庭後黎智英女兒步出時失聲痛哭,眾親友相擁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