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在任內涉及北投纜車弊案收受賄賂,並在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期間侵占五百萬元政治獻金,又向證券交易所詐領十三萬元,以及收受復興航空台北到高雄、台北到台南的空白機票三十張,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依收賄、共同連續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侵占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
北投纜車弊案中,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因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二年六月,褫奪公權二年。另外,法官認為,顏萬進向證交所詐取財物部分,與當時的證交所董事長吳乃仁為共犯,因此請檢察官針對吳乃仁涉案部分另行偵辦。而另外四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六個月到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有一人獲得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