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昨天通過修法,讓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都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容積獎勵,提高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全台危老案件平均重建計畫面積為682.75平方公尺,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為25.77%,其中面積未達200平方公尺的案件約占申請案件31%,而其平均申請容積獎勵額度約16%,遠低於整體案件。
內政部表示,有些小基地鄰接建築物屋齡都在30年以下,因鄰接建築物結構較無安全疑慮,不易透過整合鄰地擴大重建計畫面積到200平方公尺以上,來申請至少2%的規模獎勵;且因時程獎勵逐年遞減,使小基地逐漸降低重建誘因。
內政部說,因此修法新增未達200平方公尺的建築基地,若鄰接屋齡均為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時,就可適用簡化認定程序,給予基準容積2%容積獎勵,使民眾辦理危老屋重建整合及申請容積獎勵,能夠更多元與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