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國防安全合作局(DSCA)21日表示,國務院批准售台三項武器,包括遠程陸攻飛彈、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與F-16新式偵照莢艙,軍售總額為18億8330萬美元(約新台幣540億8650萬元)。
DSCA表示,國務院已批准將對台出售,135枚遠距陸攻飛彈、花費10億8000萬美元;11套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花費4億3610萬美元;6具F-16新式偵照莢艙、預計花費3億6720萬美元。
DSCA指出,美國對台軍售是基於台灣維持足以自衛的國防需求的評估,有助改善區域穩定平衡,並讓台灣強化防衛與威懾能力,此次軍售將不會改變該區域的軍事平衡。
國務院政軍局隨即在官方推特,推文宣告此事;這也是川普政府今年第三度對台軍售。
此外,根據路透報導,國務院已非正式告知國會,還將售台海上衛士無人機(MQ-9)與岸置魚叉反艦飛彈(CDCM),也可能在近日內正式公布。
中華民國國防部隨後表示,美國政府於美東時間10月21日就「海馬士系統」等3項18億1,130萬美元對台軍售案,進行「知會國會」程序,可望在1個月後正式生效。
國防部表示,美國基於「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持續提供我國防衛性武器,是維持區域穩定的基礎。美國本次對台軍售的武器裝備,有助於台灣建立自我防衛的可恃戰力,強化不對稱戰力發展,國防部表達誠摯的感謝。
國防部表示,所有對外軍事採購,均須獲得立法院同意並配賦預算後,方得簽署發價書並執行後續採購,俾依期程如質如預算獲得所需武器裝備。
國防部表示,此次軍售顯示美方對於印太區域與台海戰略位置的重視,積極協助我國強化整體防衛戰力,台美雙方將持續鞏固安全夥伴關係,共同維護台海及印太區域和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