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防堵含瘦肉精豬肉進入台北市,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連署提案修正《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列第十七條之一處罰條款,販售萊豬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昨天在議會法規會審議通過,將送大會二、三讀。北市衛生局指出,因屬罰責,議會三讀通過仍須送行政院核定才能公告實施。
因中央針對豬肉或其相關產製品訂定乙型受體素安全容許標準,與北市零檢出不同,罰責依據食安法,北市增列罰責是國民黨議員陳重文提案,民進黨議員梁文傑表示,行政院未來恐認為與中央法規牴觸,且業者若被罰,恐提訴願,畢竟地方法規無法凌駕中央。
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說,中央能過最好,但可預期的是,可能被擺在那,或不予核定、駁回,但這是北市和議會的表態,希望零檢出最好,中央標準大家還是不放心,風險評估做得不是令大家能信服。
另有十多名家長及教師團體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呼籲朝野支持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學校衛生法》,比照基改食品,增列營養午餐、學生餐廳一律禁用含瘦肉精肉品,並增列罰則。
至於國民黨提出「公投綁大選」和「反對含瘦肉精美豬」公投,日前中選會拍板決議,兩項公投提案將舉行聽證,釐清相關爭點。中選會公告出爐,將分別在十一月三日及六日於中選會舉行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