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公布全台一百零一處港埠水域,未來在開發利用時免申請特定區位許可,有助於港區設置浮動碼頭或疏濬等工程,包括基隆商港、蘇澳商港、南方澳漁港以及粉鳥林漁港等,都在這波鬆綁名單內。
內政部指出,未來澎湖、金門及連江的港口,也將比照本島作業方式辦理,以提升行政效能。但港區權責單位仍須依法辦理管理、監測與維護等措施,以確保海岸環境永續發展。
內政部表示,依「海岸管理法」等規定,若在海岸特定區位內從事一定規模以上的開發利用,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屬於原合法設置的既有設施、港埠,位於現有防波堤外廓內者,因較不會產生外部性衝擊,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認定排除於特定區位的範圍,無需申請特定區位許可。
內政部說,為減少個案認定公文往返,內政部主動繪製台灣本島港埠既有防波堤外廓內的水域範圍,經會商相關機關後,於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公布,通案認定基隆商港、蘇澳商港、南方澳漁港、後壁湖漁港等九十七處得排除海岸地區特定區位的港埠,其中包括商港、工業專用港、漁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