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 司法院長:審判制度重大里程碑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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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立法。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臨時會今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為蔡政府推動司法改革踏出一步,確定未來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故意犯罪造成死亡者,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組成國民法官法庭。而國民法官自2023年上路後,新法也規定,自施行起六年,由司法院組成評估委員會,每年評估成效。

攸關我國刑事審判制度重大變革的「國民法官法」今在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除了非職業法官的一般人民能參與刑事審判外,更採取「起訴狀一本主義」,未來起訴時將不再把卷宗、證物一併送交法院,直到審判庭時法官才會接觸到證據內容。

「司法地形地貌將要發生通盤變動,我彷彿已能聽到其發出的隆隆聲響了。」對於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司法院長許宗力興奮宣布司改的重大里程碑,認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

許宗力表示,國民法官法的推動緣由,是因為在過去,時常有民眾認為,法院的判決結果與社會期待有所落差,當發生各界普遍關注、討論的重大刑案時,這樣的批評便往往更加被強化。因此,如何提升民眾對法院的認同、信任,一直是司改的核心目標,人民參與審判的落實,則是最重要的改革方案之一。

依據國民法官法規定,除非有事實足認難期待公正、八親等內血親或五親等內姻親等狀況,獲選任的國民法官須全程參與審判程序,並與法官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和科刑進行評議和表決。若國民法官拒絕宣示、不到場執行職務或拒絕陳述、履行義務,得處6萬元以下罰鍰。


圖說:司法院長許宗力(中)、祕書長林輝煌(左)、刑事廳長彭幸鳴說明新通過的國民法官法制度。圖╱王宏舜

參考國情相近的日本裁判員制度而擘劃的國民法官制度,若參酌日本實務操作,平均審判1件刑案需要8.2天。

8.2天的影響大不大?8.2天等於是1個月扣除了超過1/4的工作天。多數的國人都需要上班工作,如果請假,工作量一來可能得靠其他同事消化,有的設有KPI(關鍵績效指標)的企業,除非公司依上班天數調整標的,否則員工勢必無法達成工作績效,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業績排名將直接落後,影響考績甚至飯碗不保。

針對民眾擔任國民法官的「補償」,依法條規定則是「公假保障(得不給薪)」,另按到庭日數支給日費、旅費及相關必要費用。法條雖有規定「不利處分禁止」,但這顯然與一般民眾的工作任務、實際工作環境差太多,是否可能缺乏讓國人參與審判的誘因也值得觀察。

影片來源:聯合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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