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改革方案」,行政院長張俊雄表示,最快明年初將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結構與個人綜所稅稅率結構接軌,最高邊際稅率由現行百分之五十調降為百分之四十,遺產稅免稅額也將由目前的七百七十九萬元提高為一千萬元,並允許父母可於生前贈與子女時使用。
行政院會昨天也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調整稅率結構、整合免稅額度並提高遺產稅免稅額、改進繳納制度、處罰合理法、彌補地方政府財源等,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張俊雄表示,此次修法是因應國際財經環境變遷及世界稅制改革潮流,以「宜改不宜廢」為方向,研擬改革遺產及贈與稅制,以提升經濟效率及延續社會公平,採循序漸進方式進行改革。
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改革的短期方案是簡化稅率級距、調降邊際稅率,課距稅級將從十降為五級,分別為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二十一、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即與現行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相同。
最低級距金額由現行六十萬元提高為五百萬元,可減輕小額繼承案件的遺產稅稅負;,分期繳納由現行二年放寬為三年,紓解納稅義務人繳納壓力。而允許生前贈與子女時使用,可增加資產運用效率,保持兩代之間資產移轉的彈性,滿足一般民眾的需求。
至於長期方案,張盛和表示,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於九十八年適用期滿及個人海外所得在九十八年底納入最低稅負等兩個條件成熟後,將在九十九年建立終生財富移轉稅制,將遺產、贈與兩稅合一,屆時最高邊際稅率進一步調降至百分之二十。
不過,財經學者出身的立委劉憶如則批評,這是依據六年前財政改革委員會的方案,時空環境已經改變。劉憶如表示,調降遺贈稅是為了抑制資金外流,但民間為了規避遺贈稅,資金大多流向香港和新加坡,而香港的稅率是零,新加坡免稅額上限是二點六億元,都比台灣有競爭力。她說,不合時宜的政策只能課到沒有國外管道的小老百姓的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