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汽車所載貨物滲漏、飛散、脫落、掉落或氣味惡臭,從原本的處以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提高為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初審也通過接送未滿七歲兒童,不受臨停三分鐘限制。
多位與會立委表示贊同提高罰則,立委趙正宇說,每天從桃園到立法院開會,開車途中看過麻繩掉落,甚至有次行車時看到路上有鐵塊,來不及閃躲,導致輪胎破了,他贊同提高罰則。
另外,為了方便家長接送孩童,初審條文明定,接送未滿七歲的兒童、行動不便者上下車,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的限制。對此,交通部透過書面報告表示,這有助於接送幼童者可更從容照護幼童上下車,避免意外發生。
至於民眾黨團提案主張在黃、紅線之間,新增暫時停車的「紅虛線」,以三十秒為限,方便家長接送小孩,與會立委表達有疑慮,可能產生混淆,最後會議主席洪孟楷裁示,擇期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