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會昨天三讀通過修正《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明定相當於擔保稅款的擔保品包括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的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的房屋。
提案修正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關於稅款擔保品,稅捐稽徵法現行條文已有列出黃金、公債、銀行存款單摺等,這次修法增列將易於變價、無產權糾紛且能足額清償的土地或已辦妥建物所有權登記的房屋納入,只是把財政部已用行政命令在處理的這部分提升至法律位階。
另立法院會昨處理華航、護照正名公決案,民進黨團對二案均提出修正動議,針對華航正名的部分將「正」名一詞改為「改」名;護照正名案,將應改名「台灣TAIWAN」修正為研擬提高護照的「台灣」、「TAIWAN」辨識度,二案逕付二讀後,交付黨團協商,將戰線再往後延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