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應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若有勞工被要求隔離檢疫,是否能有薪資補償?勞動部昨天表示,過去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期間曾有相關對策,但距今已十七年,將綜整研討個方案,預計今天行政院會將討論可行性。
國民黨團昨天提出「二○一九新型冠狀病毒紓困暨獎勵暫行條例」草案,內容規定,若民眾需居家檢疫或隔離,可在檢疫或隔離期間請公假,不受相關法令規定限制。韓國政府也在八日宣布,四口之家只要有一個成員居家隔離,政府每月將補償一百三十三萬韓元(約新台幣三萬元),讓配合防疫的家庭不用煩惱基本生活費。勞動部的態度也傾向給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者公假,並給予適當補償。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表示,過去台灣在SARS期間曾有薪資補償政策,但SARS距今已十七年,期間內從衛生、勞動相關法規都有變更,各部會也在檢視此次防疫新冠肺炎是否有不足處,其中關於薪資補償方案,勞動部預計今天在行政院會提出,包括假怎麼請?津貼怎麼給?會一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