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賴美瑾
記得二十來歲時,在街上看見老者,那佝僂的身驅,稀疏的白髮,布滿皺紋又鬆弛的臉皮,再加上微微發抖、舉步維艱的腳,帶給當時的我極大的驚嚇,我想:人老了變得好醜喔,我絕對不要變成那樣!
於是,我給自己定了壽命,五十歲!活到五十歲就好。我不要活太老,因為我不能接受自己變得那麼醜。
三十歲時,覺得自己還年輕。一頭秀髮,光滑的肌膚、曼妙的身材,帶著五歲的女兒出門時,總有人說,你還這樣年輕,孩子就已經那麼大了?還有店家問我,那是你女兒還是你妹妹?心中暗自竊喜,自己看起來至少比實際年齡小了五歲。
到了四十歲,身材雖然維持得不錯,但是臉皮開始下垂,尤其是眼睛周圍嚴重老化,便一股腦地「抗老」,飲食啦、保養啦,吃的、喝的、擦的、抹的全都用上了,還是抵擋不住老化。體力下降,睡眠變差,記憶力衰退,活力也沒了,只剩下一顆不願變老的心,頑固地抵抗著歲月。
經過與衰老的拔河、掙扎,來到了五十歲,終於到了那個自己定下的生命期限。奇怪了,我對年老這件事反而釋懷了,可以接受了。我不再嫌棄這個失去青春的肉體,也不覺得老化的身驅是醜陋的,反而很滿意現在的自己。
雖然臉上皺巴巴的,卻有著成熟穩重又充滿智慧的靈魂,對人、對事、對物、對生命,都有了全新的看法,心中充滿了感恩,比起年輕時幼稚的想法要好太多了。雖然肉體一天天衰老,心靈卻一天天成長,這種靈性飽滿的喜悅,遠遠超過肉體衰老的失落。
現在的我,一眼就能看到對方的靈魂,而不會只看到皮相,這是年輕時的我根本辦不到的。原來,活得久還是有好處的。長時間的經歷能讓靈性成長,而那才是真正的自己,皮囊,不過是個載體。